诚信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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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导言
诚信守则涵盖密西根学院所有相关人员应遵守的道德行为规范,适用于所有本科生、研究生,以及在学院修课的学生、教员、职员以及管理人员。

诚信守则基于下列信条:

  • 工程师,无论是学生或是就业,都须具备个人诚信,保证安全、健康、公正,确保所有资源的正确使用。
  • 所有密西根学院成员是诚实而值得信赖的。
  • 密西根学院的学生、教职工要彼此信任,坚守诚信守则的信条,对任何违反诚信守则的行为负有共同的责任。
  • 不劳而获的学习成果是可耻的。
2. 诚信守则的实行
诚信守则旨在为密西根学院的课程规定提供支持和规定。教师在准备其课程规定时有很大的余地,导致不同课程有不同的规定。教师有职责根据诚信守则的原则来制定其课程规定。

学生有责任了解并执行密西根学院的诚信守则。密西根学院检举违反行为比交大其他学院严格,特别是没经教师允许的抄袭他人作业,报告,课程项目,或是剽窃已出版文献,都被视为违反诚信守则。

由于不同教师的课程规定差异很大,教师有责任在每学期开学时以书面声明其课程规定。学生有责任了解这些规定,若不清楚必须咨询教师。诚信守则支持每门课程规定,无论其内容为何。

学生如果觉得教师没有完全实行诚信守则,可以联系教师或诚信委员会成员讨论或,如有必要,可考虑进一步的行动。

密西根学院的学生在上其它学院开设的课程时必须遵守该学院的规定。如有触犯嫌疑,则送交该学院的负责机构处理。

密西根学院与密西根大学工程学院共享违反诚信守则的记录。密西根学院的学生如果在密西根大学违反诚信守则,视同违反密西根学院诚信守则。同样地,任何人违反密西根学院的诚信守则,无论是密西根学院的双学位学生或是密西根大学的学生,也被视同违反密西根大学的诚信守则。根据密西根大学的规定,密西根学院的双学位学生或是申请者必须将违反诚信守则的记录告知密西根大学。

非密西根学院的学生修密西根学院的课或使用密西根学院的设施也必须遵守本诚信守则。有违反嫌疑者将被送交诚信委员会与教师纪律委员会处理。学生所属学院的负责机构也将被通知。

3. 考试、测验以及课堂作业
以下的规定适用于考试、测验 与课堂作业。

考试时,学生必须听从指示坐在指定的座位。两人之间隔一空位,以确保考试时的空间、减少作弊的可能;即使两人之间不能隔一空位,仍然必须遵守诚信守则。

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以随时接受检验身份。除非经特别许可,学生不能带与考试无关的东西进入教室,例如电脑、影音播放机、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教师如果允许计算机、教科书或笔记等用于考试,则会事先通知。

考试期间,学生经过允许可以短暂离开教室,在教室内外都不能有关于考试的沟通,任何与考试有关的问题都得直接向教师提出。

考完试,学生必须在试卷上签署诚信承诺。诚信承诺如下:“在本考试期间,我没有给与或接受未经允许的帮助,也没有隐匿任何自己或者包庇他人违反诚信守则的行为。”

如果学生没有签署诚信承诺,教师可以不批阅其试卷。无论学生有无签署诚信承诺,都必须遵守诚信守则。

4. 课程作业以及引文的标注
诚信守则适用于所有课堂外作业,诸如家庭作业、编程作业,实验报告、论文、课程项目、带回家考试以及其他课程教师指定的活动。

教师可以允许学生合作完成课程作业。然而,除非特殊指明,学生应默认独立完成课程作业。如果允许合作,教师应阐明何种形式的合作在允许的范围内。教师亦可要求学生在课程作业上签署诚信承诺。

学生将任何非本人劳动或想法作为自己成果提交将违反诚信守则,适用于诸如来自其他学生以及书籍、网络和其他来源的思想理念、文字表述。没有正确的引用思想理念、文字表述或者他人的工作将被视为剽窃。

剽窃行为在密西根学院被视为极其严重的行为,学生应遵守教师规定的引用规范。如:

  • 使用任何其他文献中三个词或者三个词以上的短语并未加以正确引用的。引用原文任何连续三个词或三个词以上的短语必须加双引号以标识(“引文内容”)。
  • 使用未加引用的内容,进行少量修改(如词序或者时态)来避免以上提到的三词原则的。
  • 使用任何他人原创的事实、数据、想法或者理论并未引用原创者(机构等)的。
  • 转述想法或者理论并未加以引用原创者的。

正确的引用格式有许多种(如APA格式、MLA格式等)。当判断违反诚信守则的行为是否发生时,除非任课教师明确规定,否则引用格式的种类并不十分重要。然而,如使用他人的词语或想法,学生必须明确标注并加以充分精确的引用以便读者能够追溯原始内容或原文。

如非特殊情况下任课教师事先明确授权,使用电脑翻译软件(如谷歌翻译)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的。

尽管一般情况下剽窃是违反诚信守则的行为,学生可能起初并不知晓恰当的引用规范。若学生在一门旨在指导学生正确归纳、引用和署名的课程的作业中被发现存在剽窃行为,则任课教师或诚信委员会可以判定学生并未违反诚信守则。

5. 大学文档
官方学术表格和记录,包括电子记录,都是密西根学院或上海交通大学的财产。篡改、替换、不正当获取、销毁,或其他不正当使用这些文件或电子资料都是违反诚信守则的行为。
6. 电脑账户和软件
学生在没有任课老师或同学的许可下,不得擅自登陆或篡改班级账户或其他同学的电脑账户;学生在没有允许的情况下,不得肆意修改、登陆或干扰任何成绩、资料的记录以及学院计算软件工具的使用。

学院提供给学生使用的电脑属于密西根学院的公共财产,供学生使用的软件也是学院的公共财产,或有使用权限;任何未经许可的备份或篡改电脑及软件都是违反诚信守则的行为。

7. 非学术的违反行为
诚信守则同样适用于学术事务以外的行为,例如偷窃、破坏公物、伤害他人、故意干扰电脑资源等不良行为。特殊情况下,案件可越过诚信委员会由教师纪律委员会直接调查。
8. 诚信委员会
诚信委员会完全由密西根学院学生组成,其主要目的是调查可能违反诚信守则的案件。

诚信委员会成员可以到课堂为学生解答诚信守则相关问题,帮助学生了解其理念。有成员毕业并离开密西根学院时,诚信委员会会按照章程招纳新成员,联系邮箱 jihonor@sjtu.edu.cn

诚信委员会调查每个涉嫌违反诚信守则的案件并决定是否存在违反诚信守则的行为,其最终决定以及处罚建议提交至教师纪律委员会。

任何学生或教师如不同意诚信委员决定,可向教师纪律委员会提出申诉, 请求案件交予诚信委员会重新审查。

9. 教师纪律委员会
教师纪律委员会(FCD)由密西根学院教师组成,其主要目的是决定违反诚信守则的学生的惩罚措施,最终惩罚措施的决定将参考诚信委员会的惩罚建议。

教师纪律委员如果认为案件的某些方面没有充分调查清楚,会将案件交予诚信委员会诚信调查,教师纪律委员通常不会直接调查涉嫌违反诚信守则的案件。

教师纪律委员的决定通常为终审决定,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可向学术委员会(APG)提出申诉。学术委员会由学院理事会认可的学院和密西根大学领导成员组成。

10. 诚信守则的违规检举
诚信守则的遵守有益于密西根学院的学生、教师、行政人员。基于彼此信任,所有人都应坚持其原则和制度,任何学生和教师都有责任随时检举有嫌疑违反诚信守则者,知而不报也是违反诚信守则。

若学生发现违反诚信守则的行为,则须立即通知任课教师。为确保公平公正,教师如认为有必要,必须按照诚信守则的规定采取适当的行动。

诚信委员会的调查是保密的,因此涉及的学生和教师不能与无关者讨论案件,透露私密信息属违反诚信守则的行为。

密西根学院保留所有违反诚信守则的记录。诚信委员会和教师纪律委员会分别保存记录,该记录不计入学生的常规档案。与密西根学院和密西根大学均有关联的学生,其诚信记录必要时会与密西根大学共享。

11. 违反诚信守则的调查
如果学生涉嫌违反诚信守则,他/她 有权力和义务与诚信委员会合作,提供证据并为自己在听证会中辩护。

被控的学生有权参加案件相关的所有听证会,并有权过目所有相关证据。

诚信委员会决定涉嫌学生是否违反诚信守则并作出适当的处罚建议。诚信委员会将会在听证会结束三天之内通知学生、任课教师(如果可行)以及教师纪律委员会其决定。

涉嫌违反的学生和教师如不同意诚信委员会的决定,有权在两个星期内向教师纪律委员会提出上诉。教师纪律委员会可决定是否亲自调查案件或否定诚信委员会的决定并要求诚信委员会进一步调查。诚信委员会最终决定学生是否有违反行为。

教师纪律委员会审阅诚信委员会提交的建议。若诚信委员会发现学生违法诚信守则,则教师纪律委员会将考虑诚信委员会的建议作出处罚决定,其决定并不限于诚信委员会的建议。教师纪律委员对相关学生作出最终处罚决定。

教师纪律委员会下达决定后两周内,学生和任课教师均有权对教师纪律委员会的决定向学术委员会(APG)提出申诉。学术委员会由学院理事会认可的学院和密西根大学领导成员组成。

12. 惩罚
第一次违反诚信守则的惩罚通常是将涉及的作业扣分和课程成绩降级。

第二次违反诚信守则的惩罚更加严重,除了涉及的作业扣分和课程成绩降级,学生将必须修额外的学分才能达到毕业要求。

此外,密西根学院会根据上海交通大学的规定建议给予学生以下处分(并记入个人档案):警告、严重警告、 记过、留校察看、以及休学或退学。教师纪律委员会根据违反的性质和严重性,决定惩罚等级。

对于非学术的违反诚信守则者,教师纪律委员会根据违反的性质决定给与上述任一种惩罚。

学生被记过或留校察看以后再违反诚信守则会被退学,密西根学院将会建议上海交通大学开除学生。

对首次或更多次违反诚信守则者,上海交通大学可能会采取除了采取密西根学院诚信守则之外的规定,包括退学等措施(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学生手册)。

13. Sanctions

Typical sanctions for a first violation include a grade reduction on the work in question and a reduction in letter grade for the course.

Second violations of the Honor Code are especially major. For a second violation, students will normally receive a grade reduction for the work in question, a reduction in letter grade for the course, and an increase in the number of academic credits required for graduation.

In addition to the above, JI may recommend to SJTU that the student receive one of the following administrative entries in his personal file: Jinggao (warning), Yanzhong Jinggao (serious warning), Ji Guo (recorded demerit), Liu Xiao Chakan (probation), or expulsion according to the rules in the SJTU Handbook. These or other sanctions appropriate to the violation are determined by the FCD based on the severity and circumstances of the violation.

For non-academic violations, any of the above sanctions may be imposed by the FCD according to the nature of the violation.

If a student violates the Honor Code after already having received either Ji Guo or Liu Xiao Chakan, they will be expelled from JI. JI will recommend to SJTU that the student be expelled from the university.

For a first or later violation of the Honor Code, SJTU may follow their specified policies on student conduct in addition to JI process outlined in this document. SJTU’s processes may lead to additional sanctions beyond those administered by JI, including expulsion from SJTU (see the SJTU Student Handbook for details).